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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vabaca 發表於 2015-6-24 09:43 PM

打電玩嗆隊友 挨告公然侮辱(英雄聯盟)

本帖最後由 pavabaca 於 2015-6-24 09:44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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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玩嗆隊友 挨告公然侮辱
聯合新聞網/記者盧禮賓/基隆報導-2015年06月24日 上午03:26

一名黃姓大學生上網玩「英雄聯盟」線上遊戲,每次經由電腦隨機配對,5人1隊對打,黃因是生手,常拖累隊友,引發隊友留言「幫你老母」、「弱智兒」、「訊咖」等不雅文字,黃身心受創,提告公然侮辱,警方通知5名玩家到案說明,驚呼「這樣也有事!」警方說,黃姓大學生(21歲)去年9月起上網加入英雄聯盟線上遊戲會員,在不同組合隊伍中,陸續有隊友在同隊討論區留言「幫你老母」、「你比我還沒用」、「弱智兒」、「訊咖」、「廢物」、「垃圾」、「低能」等不雅文字,涉嫌公然侮辱,黃感到身心受創,截取留言畫面,具狀向基隆地檢署提告。檢察官指揮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查辦,查出尤姓(21歲)、莫姓(19歲)、彭姓(20歲)、宋姓(15歲)學生及徐姓男子(27歲)涉案,陸續通知到案說明。他們在警詢中坦承留言不當,對於遊戲無法自行挑選隊友,配到這樣的隊友,以至拖累全隊,感到很無奈,留言只是在隊友之間發洩一下,沒想到「這樣也有事」。警方說,5人多是學生,且沒有刑案紀錄,由於黃姓玩家堅持提告,仍須依法究辦,警方也告誡勿逞口舌之快,惹禍上身,偵詢後依公然侮辱罪嫌分別移送檢方和少年法庭偵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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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簡稱通保法)修正後
本刑不滿三年的罪刑
依法是不能跟通訊業者調個資和IP的
而公然侮辱最高刑責才一年
屬於法律保護的範圍內

很多人以為有了新的通保法所以無敵了
在遊戲隨意侮辱他人 卻不知道在英雄聯盟這遊戲中
如果真的要提告的話 只要你能提出證據(截圖 影片 對戰紀錄證明等)
去警察局報案 拿三聯單 這種情況多半告的成 只是時間長短而已
只能說 很多年輕人 甚至20歲不到 玩個遊戲以為不過只是罵人而已 沒甚麼了不起
卻因此吃上官司 真的很不划算
所以玩遊戲 最好還是嘴巴閉緊點 別亂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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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howjun0271 發表於 2015-6-25 02:57 PM

很多人自己為罵罵沒事
因為不會有人閒到去拿三聯單
然後真的遇到吃官司後才哭爹叫娘
誰叫你不好好管住自己嘴巴 UCCU
統神都親身示範了~還不夠嗎?

西峰 發表於 2015-6-25 03:33 PM

遊戲歸遊戲別罵來罵去罵到法院見,這樣得不償失呢!遊戲還是好好的溝通就好

sam199398 發表於 2015-6-25 03:52 PM

有點小事化大, 我覺得又不能用肥銃就比較,始終他算是個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而且嘴巴說的又沒有後繼的實際行動...  感覺言論自由被收縮

fire998877 發表於 2015-6-25 04:16 PM

我都懶得去管別人
遇到隊友在罵人我也懶得理他
全頻道我也都鎖起來
打LOL打就我就自然就這樣了<br><br><br><br><br><div></div>

yorex740617 發表於 2015-6-25 04:21 PM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不夠爐火純青....

kniveofnight 發表於 2015-6-25 04:34 PM

十次開噴九次輸,與其有時間嗆人不如好好CARRY,不要老把自己當無敵戰神被凡人拖累,就是FNC、TPA、SKT、SSW這些職業隊伍也會有輸的時候,何況號稱五人五戳的NG。

stayasd 發表於 2015-6-25 05:22 PM

網路上發言自己要自重ㄚ 別以為這樣罵
就會沒事

fgh1230378 發表於 2015-6-25 05:32 PM

其實很多人認為打遊戲而已,隨口罵罵無所謂,但適當的轉換移下心情也許會好一些,每個人都是新手起來的實在不用下這麼重的形容詞{:50:}

Roman_Kwan 發表於 2015-6-25 06:09 PM

給你言論自由不必表你可以去侮辱人啊,句字是你打的,你就要為自己言行負責任啊<br><br><br><br><br><div></div>

hugo9926 發表於 2015-6-25 06:11 PM

就是阿 很多人以為在網絡一天幾十萬人在講話 隨口罵罵也不會怎樣不會真的被告 這篇報道剛好告訢他們事實不是這樣

iamleejack 發表於 2015-6-25 06:14 PM

終於有人被告了
超級爽的拉

justlove0811 發表於 2015-6-25 06:22 PM

用不著嗆他 問他 你要打多少字 你能安靜 他再繼續噴 就直接黑單 看都看不到

allen84324 發表於 2015-6-25 06:23 PM

不要以為在網路上發言就不用付法律責任
暑假接近了 請各位做好預防準備

jiwwey 發表於 2015-6-25 06:30 PM

自作自受啦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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