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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lampeace 發表於 2021-7-17 10:14 AM

你看到就是你所認知的嗎?

你看到就是你所認知的嗎?哲學家 Hume 認為:「外在事物的一切因果關係,都是我們的大腦所建構出來的。」對於日常生活中所經歷的一切,我們總是習以為常,好像外在世界就是如此這般的運作,如此的規律與和諧。但是,真的是這個樣子嗎?有沒有一種可能,我們對於外在世界的認知,全部都是憑空想像出來的,只是我們誤以為一切都是真實的呢?前幾天,我到了我們學校的攝影社玩棚燈。所謂的棚燈,就是照相館在拍大頭貼的時候,用來打燈的那些器材。那一天,發生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我們學校攝影社門上有一個開關,按下去的時候門就會打開。當我按下了那個開關時,外面的閃光燈居然同時亮了起來,頓時我嚇了一跳,愣在那裡,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於是,我又按了一次,結果燈又亮了一次。我真的是驚呆了,我相信要是有十億人,他們也會同時驚呆了。我真的以為我們社團的線路被改過,只要一按下開關,閃燈就會亮起來;後來我才發現,原來是隔壁間的人在按棚燈開關,而湊巧和我按下開關的時間相同罷了。哲學家 Hume 曾經提出一個假設:外在事物的一切因果關係,都是我們的大腦所建構出來的。在我被棚燈嚇到的瞬間,我的大腦確實把這兩件事情,建立起了因果關係。只是在那之後,我發現了事實的真相,這兩件事情只是相關罷了。而有沒有一種可能,真的如 Hume 所說的,外在世界的一切因果,都只是湊巧發生罷了?只是我們的大腦,會習慣性的把他們結合起來,讓我們誤以為他們有關呢?也許會有人提出科學上的反駁,例如:當我按下開關時,電路成了通路,電子傳遞到了燈泡,所以電燈亮了。在這裡,我們可以檢視一下這個命題是否為真。這聽起來似乎是有很明確的因果關係存在,我相信所有物理學家都會贊同。但是,我們把這個命題拆成下面幾個部分來看:按開關→電子流→電燈亮我們來看看電子和電燈亮之間的關係吧。事實上,我們並不知道,電子是不是導致電燈亮的最直接因素。也許他們之間存在著其他因素干擾,有可能其實是電子流動的時候,有一個小精靈會湊巧同時把電燈點亮,但是我們不知道。哲學家習慣採用奧坎剃刀原則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會說「因為不論有沒有小精靈,都可以解釋這個現象,所以我們採取最簡單的解釋方式,沒有小精靈的說法比有小精靈更精簡,我們應該相信小精靈是不存在的。」但是,其實我們仍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小精靈不存在,我們只是選擇這麼相信祂不存在罷了。昨天晚上,我心情不太好,睡覺前吃了一顆半的SSRI,也就是俗稱的抗憂鬱劑。結果整個晚上,我睡得不是很好,一直處於半睡半醒的狀態。我大腦裡面出現了許多想像,也許是夢吧,但卻比夢更真實。對我而言,其實我可以問一個問題,那些情感是不是真實的情感呢?是我吃了藥,才讓大腦出現那些想像,但是那些想像卻是真實存在的。也許你可以說這不是真實的情感,因為那是吃藥導致的。藥物改變了我大腦中的神經傳導素,所以我才會出現那些情感,就好像抽大麻會有幻覺一樣。別誤會,我沒抽過,只是在神經藥物心理學學過而已。
但是同樣的,在我們心情好與心情不好的時候,我們看世界的方式也會不同。當我心情好時,可能會認為身旁的人都是友善的;當我心情不好時,可能會覺得身旁的人都對我抱持著敵意。但是,哪一些才是真實的情感,哪一些不是呢?心情的變化,改變的也是大腦中的神經傳導素,和抽大麻、喝酒、吃藥並無不同,只是心情改變是內生性的,吃藥是外加的而已。但是,難道外加產生的就是幻覺,而自發性產生的就是真實的嗎?有沒有可能這些想法都是我們內建的,只是吃藥的時候讓我們喚起了而已?其實我們並不知道。哲學界從笛卡兒以來,不斷在討論知識論的議題:我們到底是如何意識到這個世界的?笛卡兒認為,除了「我思故我在」可以證明我存在之外,其他東西都是不可證明的。我們不知道彼此是否真實存在,也許你看到的我,是惡魔製造給你的,是外星人在你大腦上接電路所形成的;也許你正在看這一篇文章,也是一個幻覺。在最嚴格的檢驗標準之下,所有的一切,除了我存在之外,都有可能是幻覺。這就是知識論上有名的桶中之腦假說:所有認知到的一切,都有可能是外星人在你大腦上接電路所形成的幻覺。即使是科技日新月異的現代,我們依然無法排除這種可能性,對於我們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有可能只是錯覺。
而當我們每次認為外在世界一定是如何如何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有可能只是被我們的大腦欺騙了呢?當這個世界也許不存在任何既定事實的情況之下,如此渺小的我們,又怎麼能認定一切都是如我們所想像的一般呢?每次當一對情侶吵架時,男方總是認定女方是無法溝通的,所以常常掉頭就走;而女方也認為男方是忽視自己的,她害怕被拋棄,所以用憤怒來掩飾自己的害怕。久而久之,彼此都沒辦法聽見彼此的聲音,雙方變得越來越遠,越來越遠,漸漸忘記了彼此相愛的初衷。心理學從來不談事實是什麼,因為事實對我們而言沒有意義。Reis曾經提出所謂的「察覺伴侶回應性」,當伴侶間的一方對另一方關懷,另一方是不是能夠接收到呢?如果另一方不能接收到,那麼就什麼都不存在了。我們常常會聽到許多情侶在抱怨,我愛你這麼多,為什麼你都不懂?其實雙方都沒有錯,只是我們往往都用我們以為的方式去愛對方,也都沒有去看對方用了什麼方式愛自己而已。John Gottman的研究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當一對情侶關係很好時,他們會傾向於把對方的中性行為解讀成積極行為;但是當一對情侶關係差時,他們會把對方的中性行為,甚至是積極行為,解讀為消極行為。對我們而言,這世界為重要的,似乎不是真實世界是如何運作的,而是我們感受到了什麼。
當一個人處於一種憂鬱情緒時,他看什麼都是灰暗的;而當一個人快樂幸福時,他看什麼都是正向的。但是,我們所看到一切,都是我們的大腦塑造出來的。也因此,即使外在世界是完全不可知的,我相信,我們依然具有選擇如何看世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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