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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很為難,確診精神疾患的人必須要有自傷以及傷人的行為才能由警消人員強行送醫,如果只是在家叫罵就不成立,警察頂多只能登門勸導,但別說精神疾病患者了,就是一般人也不一定會聽。如果持續不斷的噪音則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單處6000元以下罰緩。<div></div>
見面都不要點頭!請第三者當說客也會有問題。只有搬家或忍耐。現在的社會甚麼事都難說!
有辦法就是要搬家走人遠離這不愉快地方
不然只能繼續忍耐下去
多做一些戶外的活動
讓自己放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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