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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擅自拿走你的東西但有留錢,這樣你能不能接受? [打印本頁]

作者: 白熊刨冰    時間: 2019-6-19 01:40 PM     標題: 擅自拿走你的東西但有留錢,這樣你能不能接受?

本帖最後由 白熊刨冰 於 2019-6-19 01:41 PM 編輯

重機後座掛娃娃…家長拿走留紙條「小孩想要」!他爆氣:我一定報警

想要就可以這樣拿?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痛譙,表示自己停在停車場的機車油箱蓋遭人留了一張紙條,

內容竟大剌剌寫下「我小孩看到你掛在車上的娃娃非常想要」,因此自行將皮卡丘娃娃取走,

並留下一張500元鈔票,文末還不忘致謝;

原PO發現後怒不可遏,當場爆出粗口,直呼「這我一定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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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過去時常載著娃娃出門,沒想到此次綁在後座的皮卡丘娃娃居然遭家長任意取走。

原PO表示,自己外出用餐,黃牌重機就停在停車場中,吃完飯回來就見到油箱蓋上夾了一張紙條,

「車主你好,我的小孩看到你掛在車上的娃娃,非常想要,不肯離開,在原地等了近10分鐘,還是沒看到你,

因為趕時間只好先拿走娃娃,並留500元給你,當作向你購買娃娃,謝謝!」讓原PO看了當場傻眼。

「小孩喜歡關我屁事?」

原PO爆氣怒轟,身為家長就應該嚴格教導孩子,在這社會上並不是想要什麼就能擁有什麼,

「小孩喜歡,請自己去實體店家或者透過網購取得,而且等了近10分鐘還好意思講?10分鐘很久嗎?

誰逛百貨公司只逛10分鐘?如果真的等到我去牽車,而且小孩也很有禮貌、可愛的話,我說不定直接送了,

結果你們選擇擅自拔走、留錢、留紙條?」

更讓原PO傻眼的是,事後從頭到尾尋遍整輛機車,根本就沒發現那張500元鈔票,

「是被人拿走?還是根本就沒留?停車場有監視器,我一定報警,那個拿走500元的,我也一定告!」

原PO表示,自己很喜歡在重機後座擺放娃娃,有三眼怪、皮卡丘等,隨著心情替換,

而此次遭竊的就是皮卡丘娃娃,

「我始終相信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娃娃我只有做防跳車保護措施,沒做防被偷的,是我的疏忽!」

超誇張的「娃娃強盜」曝光後也讓網友看傻了眼,「這到底是什麼家長」、「吉(告)了啦,這樣教小孩的喔」、

「奇文共賞耶」、「到底是什麼娃娃這麼誘人」、「這是偷竊吧,而且自己管不動小孩,根本家庭教育失敗」、

「這家長真的超級狂耶」、「這年頭真是不可思議」、「聽過強賣的,強買的還是頭一次聽到」、

「這是一種強暴你,但是有給你錢,所以無罪的感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種事換作是我也絕對告到底,開什麼玩笑,想要就可以擅自拿走完全不用經主人同意?

一個當家長的是這樣教小孩的,怪不得現在小O孩一堆,覺得「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9-6-19 05:41 PM

這真的太扯了~想要可以跟小孩說帶他去買~
這樣不告而取就算留錢也算偷竊吧~
這樣教育小孩真的母湯~
作者: styleproud    時間: 2019-6-20 12:18 AM

一定要報警抓人  這是在小朋友面前最不好的教導方式
作者: atitle    時間: 2019-6-20 12:41 AM

當然不接受 這樣跟搶有甚麼兩樣
作者: weipc    時間: 2019-6-20 01:16 AM

當然不行啊
不是留下錢財就可以隨意拿取
這種素養都沒有怎麼教育下一代
作者: a790315japan    時間: 2019-6-20 01:44 AM

當然不能接受啊!萬一他拿的東西對我來說是非常有意義價值的,不是用錢可以衡量的!就這樣被他擅自拿走,最起碼的尊重都沒做到我覺得這個人的教養就已經出問題了!而且這父母親也做了最壞的榜樣!小孩子以後就覺得只要我喜歡我就死守在那爸媽就會讓步滿足他~"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種觀念總有一天會害死小孩子的!!
作者: 火匣子    時間: 2019-6-20 10: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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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11800    時間: 2019-6-20 12:34 PM

當然不接受
想要自己去買啊
如果不知道哪裡買
網上google一下就知道啦
哪有人直接拿走的
作者: long540915    時間: 2019-6-21 02:21 PM

對於家長的愛子之心深表贊同,
但是對於家長的行為深表遺憾,
雖然一心呵護孩子但是也不能違背法理,
不能因為孩子想要就利用不當方法去取得,
這樣不但給孩子做了不良的示範,
然而自己本身也會因此而觸法行法,
可謂是得不償失喔!
車主本身若是體諒家長不提告便罷!
但是看在孩子 眼裡會認為凡事只要是高興或是喜歡,
先做了或是拿了再說,事後只要用錢去解決就可以,
這樣不但容易讓觀念跟行為有所偏差,
一旦觸法遭到提告判刑時那就真的是後悔莫及了,
以上是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作者: cool761059    時間: 2019-6-22 12:21 AM

當然是不接受囉!主要是態度的問題,先斬後奏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吧,另外,有些東西是有紀念價值的,更不能這樣
作者: lonely30311    時間: 2019-6-22 12:40 PM

無法接受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購買的管道很多 何必用這種方式
未經對方同意就取走 跟搶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steven740106    時間: 2019-6-22 02:03 PM

這個家庭很有事,作出不良示範!長大還得了。
作者: mcpai    時間: 2019-6-22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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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q3022    時間: 2019-6-22 05:13 PM

當然不能接受,不告之取謂之偷,如果要說有留下錢....問題是當事人有答應要賣嗎?
這明明就是給孩子做了不良的示範
作者: Weiing唯影    時間: 2019-6-23 04:07 PM

是我也是告到底XD
這位家長的想法簡直奇葩,這樣跟偷竊沒什麼兩樣?
事件好像還沒有接下來的發展,真的很希望車主可以用力追究,讓天兵家長知道錯了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9-6-23 10:47 PM

也要對方同意才能購買吧,擅自拿走已經算是偷竊了吧?
作者: lky74823    時間: 2019-6-23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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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te286cg    時間: 2019-6-24 09:47 PM

這種行為跟偷一樣,不能接受要買就自己去買,,
作者: wolo    時間: 2019-6-25 12:5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風之戰使    時間: 2019-6-25 01:25 PM

不管是哪種樣子,看到喜歡放錢算了!這種跟偷沒什不一樣!
作者: s282559    時間: 2019-6-25 04:10 PM

這家長本身價值觀就已經不對了 談孩子何用?
作者: aa2406    時間: 2019-6-25 06:47 PM

不告而取他人之物
就算留錢也算偷竊
這樣教育小孩對嗎
難怪呆灣的教育會失敗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9-6-25 06:48 PM

這是偷竊根本沒有經過人家同意,如果這樣合理那大家都可以隨便亂搞了

就算很喜歡也要等到人來,當面交易這樣才合理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9-6-25 07:31 PM

本帖最後由 jennjong 於 2019-6-25 07:34 PM 編輯

這標題其實下的很見仁見智

雖然故事裡被拿走的是娃娃...

而且上面鄉民的回覆好像也都自動設定在重要物品上

拿走就要告?...那如果是拿走你準備丟棄的垃圾呢...也要告嗎....恐怕說謝謝還來不及吧

所以樓上鄉民 講是這麼講啦

實際上當真正發生時, 鐵定也是會有分歧的---包括被拿走的物品價值..以及對方放置的金錢多寡

今天上述這故事要揚言提告或報警的

鐵定是被拿走的娃娃, 在主人價值觀裡 遠不止500元...人家這搞不好是限量版或國外買回

區區500根本不夠...所以才會破口大罵

如果放的不是五百...而是五萬..... 相信這則故事就不會出現了..

失主還會高興 小賺了一筆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9-6-26 03:39 AM

雖然後續有找到人,也處理完畢。
但不得不說,這父母給了小孩非常不良的教育

不是小孩有求就要必應,今天你一直滿足他,改天無法滿足會怎麼樣?
交易是要雙方同意,不是單方面留錢就能強行拿取物品,
何況又是主人不在的時候,基本上已經算偷竊了。

雖然事主選擇原諒,但是真心覺得不可取
原諒是美德,但對方能不能有所感悟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9-6-26 12:08 PM

就以法律來講,擅自拿走他人物品,確實該告,雖然被偷的人確實也有點不應該,畢竟自己的物品沒做防護就離開,確實會有被偷走的危險,我覺得應該被偷的,應該早就有這種心理準備,嚴格來說,這也不算是偷拉,畢竟有留紙條了,不過我同意該告就告,畢竟不論怎麼說,這就是偷竊,如果留張紙條留錢就不是偷的話,那法律就沒必要存在了
作者: s92301123    時間: 2019-6-26 12:43 PM

一般來說遇到這等角色一定是有些棘手的
我們當父母的要以身作則言教身教都要有一定的規範
這樣的措詞在我來說是不可理喻型的
小孩子要你就這樣處理事情那如果你的小孩看哪個不順眼你不就要教訓對方了嗎?
那假設你的孩子在遊樂場玩不肯離開那遊樂場是不是要24小時來供應你小孩的需求
這點就讓我匪夷所思
如果是我的話要先想辦法讓孩子的情緒穩鄧下來安撫他
再轉移他的注意力以此來解決這個問題畢竟孩子可能只是在當下非常喜歡
不代表他就會愛惜這個玩偶或物品處理模式不能只是順從小孩的心思
這樣只會造成這個主題所說的不告而取謂之竊
而現階段台灣法令也把竊盜定為公訴罪
就算原PO把事情大事化小也會演變成由政府來處理這件事情
那可就是真的不妙了
作者: stage779    時間: 2019-6-26 10:54 PM

我弄了你的女友 然後塞紅包給你(誤) 這就是先斬後奏嘛 當然會不爽
作者: fdd1984    時間: 2019-6-28 05:56 PM

這個已經是偷了...身教阿...這什麼爸媽啊
作者: seed4628    時間: 2019-7-1 04:19 PM

不告而取就是小偷行為,管你愛不愛,一定要報警.
作者: yehudi0703    時間: 2019-7-1 09:58 PM

根本不用投票阿,100%都是不接受阿!!!
作者: cgc0819    時間: 2019-7-2 02:16 PM

我的認知沒知會我就叫做偷,而且還是因為小孩要的更不行,教壞小孩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9-7-4 12:05 AM

不接受
我的東西不想賣不可以哦?
說不定這是我很重要的東西,像是死掉的爺爺的遺物,初戀送我的禮物,我的第一份工資買的紀念品……
或者根本就是我向別人借的也說不定
自說自話以為付了錢什麼都能買下,就是不懂做人的基本道理嘛
而且就事論事的話,皮卡丘娃娃這種東西,咕狗一下大概有很多地方買得到,就不能等一下自己去買嗎
說到底,不是說你留錢就算買了
不然按照這個理論,小孩長大看到一個美女很喜歡,就可以先強姦了再擺錢說謝謝當成買春
另外,按照25樓的理論
鐵定是被拿走的娃娃, 在主人價值觀裡 遠不止500元...人家這搞不好是限量版或國外買回

區區500根本不夠...所以才會破口大罵

如果放的不是五百...而是五萬..... 相信這則故事就不會出現了..

失主還會高興 小賺了一筆

你擺500買娃娃不夠,擺5萬就可以偷娃娃,失主還會高興
那麼我看一個美女很喜歡,我先強姦之,要是再給5萬被告了就是美女自視超過5萬,我只要給她5百萬她就會高興小賺了一筆?
話不是這麼說的吧
不可以的事就是不可以,不管價值如何程度如何,小惡大惡都是惡
作者: esonic    時間: 2019-7-4 10:11 AM

我選不一定。
依一般情況,當然不容許這樣做,絕對要報警處理。
但如果是為了要救人,臨時在外面順手拿了我的什麼東西,那可以救人一命的話,我也會覺得很開心。
作者: homlin007    時間: 2019-7-5 06:07 AM

本帖最後由 homlin007 於 2019-7-5 06:12 AM 編輯

這個車主也是滿白目的,沒事掛什麼娃娃停了車也不帶走,你以為是開車逆,有錯也是自己有錯在先,以為這樣掛著就沒人敢拿嗎,會被拿走也是剛好吧,有誰會把心愛而且限量版的東西擺在機車上人就走掉的,當然我的意思是雙方都有錯,但感覺像是在挖坑給別人跳
作者: aspeng    時間: 2019-7-5 10:12 AM

肯定是不能接受!!!
沒有當事人同意,就不存在買賣
而且東西的價值,不是非當事人可以決定的!!!
如果東西是當事人重要的人留下,或贈與
對當事人來說,東西會是無價的!!!
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9-7-6 10:21 PM

感謝分享
不問自取是為賊,但我未必會告他,因為告他首先要有證據,其次要找的到事主,然後提告跑警局法院的要損耗時間,物品沒啥價值的話賠償金也不會很可觀,搞不好調解委員會就讓你請好幾天假了會不太划算,所以物品價值取捨於我是否會提告,不然就單純報失竊但依照台灣警察的偵辦能力大概只是花自己的時間做筆錄甚至被警察拒絕立案的可能性居多。
作者: nn0717nn    時間: 2019-7-12 06:59 AM

古語言.不告而取未知竊
偷竊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再來是我不願意
好好說還有可能
不說一聲直接拿走.怎麼說都不能認同
作者: u098547    時間: 2019-7-13 03:34 PM

沒經過別人同意就拿走~就算有給錢,但這跟偷竊有什麼差別???
這真的需要教育一下
作者: 只有遠傳    時間: 2019-7-14 05:18 PM

無法理解家長的邏輯
根本偷竊行為了
還在小孩面前做最壞示範
作者: vdsank    時間: 2020-8-10 12:49 PM

不能接受       這是野蠻的行為
作者: d3rwj8uy93t8mny    時間: 2020-8-10 09:55 PM

自己的東西莫名被拿走,應該沒有人會不生氣
作者: zkopo    時間: 2020-8-15 09:33 PM

當然不能接受,沒問東西的主人,怎麼知道人家會同意給你,而且你留的錢就一定夠東西的價值嗎?
作者: kiss堕    時間: 2020-8-24 02:07 PM

不問自拿叫偷,万一是重要的東西有紀念意義的東西呢
作者: kiss堕    時間: 2020-8-24 02:08 PM

不問自拿叫偷,跟個人道德有關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9-19 01:46 AM

恐龍家長  不對的事就不因該做  這樣孩子學壞了怎麼辦
作者: mtr932024    時間: 2020-9-19 08:01 PM

當然不接受想要自己去買啊
作者: 楓紗    時間: 2020-9-19 08:27 PM

不喜歡,感覺很差,非常差,一定會報警 = =
而且以樓主的新聞為案例,這位父親的作法也非常的三觀不正,根本帶壞小孩子,讓孩子以為只要有錢就可以這麼做,這樣三觀不正家長教出來的孩子三觀會正嗎?!!
作者: show5240    時間: 2020-9-19 10:26 PM

當然不接受阿.不問自取為之偷!這行為是偷了說!
作者: gamegx999    時間: 2020-9-25 09:32 PM

不能接受阿!!!
教壞小孩 不良示範

作者: equalexcellent    時間: 2020-9-26 11:39 PM

怎麼可能接受啊 還是要抓啊 東西也有價值的 而且有時比錢還重要多了
作者: alan902406    時間: 2020-9-27 11:40 AM

未經他人予許,私自拿走就是偷竊行為,雖然有留錢在現場,還是會犯刑法的,這樣教小孩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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